中国银保监会网站12日公布了池州银监分局对徽商银行池州分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池银监罚决字〔2018〕16号)。
决定书显示,徽商银行池州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程晓滨,该分行存在贷款资金回流作定期存单并办理存单质押贷款及以贷收息的违法违规事实。
池州银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徽商银行池州分行罚款4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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