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网站30日公布了菏泽银保监分局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分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菏银保监罚决字〔2019〕1号)。
决定书显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吕洪海,该分行存在违规签发银行承兑汇票、贷后管理不到位的违法违规事实。
菏泽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分行罚款45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9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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